声明人:耿宝兴
在邪恶迫害大法期间,单位领导迫使我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书,在此,特声明:所写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2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7/15029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