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林训强
九九年为担保同修而写了担保书,这不利大法的错误行为,现声明作废!自己从新回到大法中,做到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做个合格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2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8/1503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