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包志玉
本人被强制洗脑时,所写的“悔过书”及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洗刷污点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8/1503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