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朱瑞云
由于学法不深,违心所写的“保证书”,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洗刷污点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3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8/1503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