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爱琴
本人被强制洗脑时,所写的“悔过书”及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8/1503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