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罗云红
我以前在派出所所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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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3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8/1503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