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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赵云芳 我是98年得法的。2001年11月被邪恶拿钱叫人毒打了一顿,被非法罚款300元。2003年5月,恶警强办洗脑班,要我们写“悔过书”,我没写,后来由恶警代写“从此不学法轮功,与法轮决裂的保证书”,逼迫我签了字、按了手印。严正声明:我向邪恶所签的字、按的手印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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