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丁芸
一九九七年十月我有幸得大法。我被邪恶绑架、洗脑后,在邪恶威逼、利诱下说出了资料来源,致使同修被迫害,还违心写了“三书”。在此声明:我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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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2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10/15048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