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成琴
我九八年得法。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大法遭到迫害时,村政府拿去我的大法书和炼功带,当时我没有制止。声明:以上我的配合邪恶的言行作废。坚信师父,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3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10/15048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