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凤云
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八日,我散发材料被举报,被非法抓到派出所,由于怕心在它们写的纸上按了手印。在此严正声明:自己配合邪恶的所写、所做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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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2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10/15048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