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邵云仙
在拘留所邪恶的迫害下,违心的写了“三书”,以及一切不符合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要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“三件事”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3月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10/15048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