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孟静华
二零零三年,恶警到我家来让我在一张空白表上按手印,我就按了手印。严正声明:我以上配合邪恶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2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10/15048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