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陶迎秋
二零零六年,派出所所长和刑警队四五个人到我家来,强迫我在“保证不修炼”的书面文字上签字,全部作废。坚信师父,坚信大法,修炼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3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10/15048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