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权尹
在过年期间,因学法不精進,违心的向家人承诺“三年内不修炼了”,声明作废。努力学法精進,助师正法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3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10/15048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