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薄新法
我曾在邪恶的强迫下,在不炼法轮功的签字活动中签过名,在此声明签字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3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10/15048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