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庭芳、韩巧玲
在高压下,违心的写了“悔过书”,在此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3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10/15048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