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巧香
本人以前所做的对师父、对大法不敬的一切言行,及在洗脑班被迫所写的“五书”,全部声明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洗刷污点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2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12/1506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