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启华
2004年我被邪恶绑架并被非法拘留15天,在洗脑班所按的手印及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洗刷污点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2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12/1506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