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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马贤民 我是九八年喜得大法的。从九九年7.20以后,我们公司多次找我谈话,后来我就不学了,也签字“不学、不炼了”。声明:我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2004年我认识到大法就是好,又从新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了。今后,做好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3月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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