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王桂春

    九九年十月份去北京上访时,被当地派出所非法拘留十五天。放人时,警察叫我在一个本子签上我的名字,我就签上了自己的名字。严正声明:我向邪恶的签名一律作废。今后,跟上师父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2月2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13/150676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