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董长青
我是95年10月得法的老学员,2002年在“不炼功保证书”上违心的签了字。每当回忆那签字一幕心中深感愧对师尊,思想中背上沉重的包袱。现严正声明作废。今后更加努力做好三件事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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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3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13/15067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