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春玲
我在被邪恶迫害期间,所写的对大法不利的话和老伴替我给派出所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决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。坚决走师父安排的修炼的路,认真做好师父要求做的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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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3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13/15067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