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慧芝
二零零六年二月,我发《九评》被恶人举报,恶警到我家里让我签字,我配合了它们。现声明:我向邪恶所签的名作废。今后坚修大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3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13/15067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