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路香
我以前由于学法不深,对大法、对师父做了不该做的事情,写了“不修炼的保证”,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,声明作废。以后一定坚修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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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2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13/15067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