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玉华
以前所写的“不修炼”的保证,全部作废。今后坚定修大法,加倍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,努力做好三件事,勇猛精進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3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13/15067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