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晓琴
以前做过对大法不敬不利的事,烧过大法书,现声明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3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16/15087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