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裕娟
我曾做过对不起大法的事,烧过《洪吟》和《精進要旨》两次,还有真相资料和《周刊》数篇。现声明:我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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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2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17/1509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