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田纯
我在7.20时,是9岁,由于迫害和家庭、社会的压力,把抄写的《洪吟》撕了,并说“我不炼了”。从现在声明:自己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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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3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17/1509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