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史秀英
我是99年得法的。曾说过“不学大法”的话,又和邪党写过“保证书”,按过手印。在此我严正声明:以上配合邪恶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跟上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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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3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17/1509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