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林茜
我今年15岁,四岁开始修炼法轮大法,以前由于父母双双被非法判刑,遭受严重迫害,使我压力很大,在学校老师逼迫下,我说了“不炼了”的话,现在严正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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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3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18/1510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