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金海
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,恶警非法搜查时有怕心,我把师父的法像给烧了,并且顺应了邪恶签了字。严正声明:自己以上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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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3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18/1510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