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惠琴
自己曾烧大法资料、法像,写了“保证书”,还签字、摁手印。现声明:我以上配合邪恶的所做所为全部作废。今后,按着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3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18/1510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