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龚世敏
由于怕心等,在邪恶污蔑大法的文章下违心的签的自己的名字,在此严正声明作废。坚定正念,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3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18/1510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