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桂香
以前写过的“悔过书”,以及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抓紧学法,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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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3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18/1510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