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闫万成
以前交过大法书,给别人写的“保证书”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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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3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18/1510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