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曹海荣
以前所写的“保证书”一律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跟师父回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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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2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18/1510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