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凤荣
我在七二零以后,因为有怕心,思想不坚定,放弃修炼大法一年多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声明作废。经过同修的帮助现在又回到大法洪流中来,今后一定坚修大法,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3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19/15106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