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龚有美、刘芳

    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邪恶疯狂迫害法轮大法时,在当地派出所有关人员的威逼下,由于怕心,违心所写、所说的“不炼功”的“保证书”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坚信大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2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3月1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19/151065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