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乃梅
我在99年7.20后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写了“保证书”,现在我声明:“保证书”及在邪恶的迫害下所做的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新回到大法修炼中,努力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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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3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20/1511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