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初芙蓉
二零零三、二零零四年,在劳教所被迫害中,被“犹大”举报,村委会治保叫去登记签名。当时我签了。声明:我以上的配合邪恶的行为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20/1511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