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淑芳
我丈夫在高压下替我代签的:“不上北京、不出外”的保证,我不承认,并声明作废。我坚信大法、坚信师父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3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20/1511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