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汉娥
由于学法不深,在情的带动下违心的在保证书上签了名,特此声明作废。今后坚修大法紧随师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2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6/876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