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娟
一九九九年,邪党对大法的迫害开始了,恶警把我妈妈非法带進公安局,我很害怕,怕妈妈被迫害,亲戚把师父的法像给毁了。我目睹了这一切,没有制止。声明:我以上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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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3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21/15120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