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艳玲
我自1999年学了法轮大法。在99年受邪党严酷迫害之后,在邪党强化洗脑班的高压下,被迫写了所谓的“悔过书”,从此放弃了修炼。声明:我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从新修炼,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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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2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21/15120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