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亚琴、宋长春
在劳教所非法劳教期间,由于自己不坚定大法,写下了所谓“五书”,严正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坚修大法到底,加倍的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3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21/15120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