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玉香 在九九年七月邪恶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时,由于有怕心和对大法认识不清,我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,烧了《转法轮》一本、小法轮章一个,还支持丈夫烧毁了师父的讲法带。严正声明:以上行为全部作废。我决心用自己的行动来弥补这一切,努力学好法,做好三件事,听师父的话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3月1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