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长艳
两年前,由于对迫害认识不清,也由于怕心,我签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。现在通过学法,我认识到修炼做好人是宇宙中最正确的事,不需要向任何人保证什么,特此声明:以前的“保证”作废。坚信师父坚信法,弥补过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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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2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22/15128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