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锦凤
在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期间,由于学法不深,我没能在迫害面前去讲清真相,相反给单位领导“保证”不添麻烦,没能清楚认识到大法的位置。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做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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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3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22/15128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