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霞
在中共恶党刚开始迫害时,由于我对大法法理认识不深,曾在别人写的“保证书”上按了手印、签了名,这是对大法犯的罪,现在声明全部作废。以后认真学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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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3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22/15128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