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孟庆芬
99年7.20在家人和单位压力下写了“保证书”,把大法书也给了他们。在此我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做有损大法的全部作废。从此走好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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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3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3/22/151288.html